佳木斯大学理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按照《佳木斯大学关于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及《佳木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佳大校发〔2023〕76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推免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
二、推免名额
(一)基础名额核算办法
根据学校下达名额数进行核定推荐分配比例,各专业按照推荐分配比例核定推荐名额,如核定名额数大于1个的对核定名额数进行取整分配给专业,剩余名额按小数部分大小排序,小数部分超过0.95直接分配给专业(核定名额数不足1个的专业,最多推荐一人),如再有剩余名额,由小数部分小于0.95的专业共用。
(二)考研提升奖励名额核算办法
对比2025年考研率2026年考研率提升专业共用考研提升奖励名额。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物理学专业、地理科学专业、应用统计学专业共享考研率较上一年提升增加的1个名额,物理学专业与地理科学专业共享考研率≧20%增加的1个名额。
年度
专业
学生人数
考研人数
考研率
总考研率
提升率
2025年
数学与应用数学
130
8
6.15%
12.50%
——
地理科学
35
10
28.57%
物理学
78
16
20.51%
应用统计学
37
1
2.70%
2026年
123
20
16.26%
22.5%
10.11%
41
13
31.7%
3.13%
79
27
34.18%
13.67%
2
5.41%
2.71%
(三)最终名额核定
学校下达给学院推免名额9个(其中,基础名额7个、考研提升奖励名额2个),按照分配方案,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推荐基础名额3个,物理学专业推荐基础名额2个,地理科学专业推荐基础名额1个、应用统计学专业荐基础名额1个。
首先使用基础名额,然后使用考研率较上一年提升增加的1个名额,最后使用考研率≧20%增加的1个名额。
学生
人数
核算基础名额数
分配基础名额数
考研率较上一年提升增加的1个名额
考研率≧20%增加1个名额
119
2.99
3
83
2.08
38
0.95
39
0.98
三、工作程序
(一)2026年9月2日,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和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召开学生动员大会,公布学院推免实施细则、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学院推免生名额,并将学校文件传达给每一个学生。
(二)2026年9月3日,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生填写《佳木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佳木斯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
学生需要提交相关材料:
1.学生前三学年成绩单;
2.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获得奖励证明材料;
4.学生学术与竞赛成绩证明材料和加分项目证明材料;
5.学生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三)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5日受理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反映、举报意见,要求实名,真实,否则不予受理;反映期过后,不再受理以上内容范围的情况举报反映。
(四)2026年9月6日,召开专家审核小组会议,学生进行答辩、专家进行考核、排名推荐。考核结果向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汇报后进行公示。
(五)2026年9月8日整理推免生相关材料,上报。
(六)推免生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考、录取阶段等相关的工作。
四、推免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七)外语成绩标准:1.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全国大学日语、俄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2.外语类专业学生需通过专业外语四级及以上考试。申报“研究生支教团”和“省兴边富民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生另行规定。
(八)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门课程且无补考。
五、排序方法
(一)实行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素质一票否决制
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由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依据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素质是否符合推免要求做出鉴定,形成书面报告。对于进行一票否决的学生,最后需由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二)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由前三学年(五年制专业前四学年)的学习成绩、学术与竞赛成绩和加分项目构成,即:综合成绩=学习成绩+学术与竞赛成绩+加分项目其中:学习成绩占95%,学术成绩占3%,竞赛成绩占2%,加分项目为附加成绩。
1.学习成绩是指学生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以学校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成绩为准。
2.学术与竞赛成绩是指学生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专利、论文以及在全国、省级科技竞赛和发明创造竞赛等荣获奖励的成绩,要求以上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均为佳木斯大学。其中学术成绩同一项目类别如有多项加分,均不累计加分,只取最高项加分;竞赛成绩同一年度同一项竞赛,只取最高奖项加分。
学术与竞赛成绩加分计算方法:学术成绩取最高分为满分3分,其余按照比例进行折算;竞赛成绩取最高分为满分2分,其余按照比例进行折算。
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第一作者论文仅限于学生作为项目成员参与相关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通讯作者);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佳木斯大学学生校级以上竞赛库》中的Ⅰ类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加分项目(每项取一次最高分加分,不累计加分)
(1)在大学期间获得全国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奖励者,加2分;获得省级上述奖励者加1分。
(2)参军入伍学生(含新生入伍)退役后,在符合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条件的前提下,可予以加分:①在服役期间表现优良,加1分。②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加2分。
(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文件精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六、管理与监督
(一)本校教职工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招生,教职工本人要进行回避,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四)已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入学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的资格:
1.最后一学年有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2.未学完最后一学年所规定课程或课程出现考试不及格的;
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的;
5.由于身体等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
(五)学校将有关推免的政策规定、推免生资格、招收推免生名额、录取信息、考生咨询等信息进行公开,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对在推免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在公示期内,学生对推免工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申诉。
(七)在推免生学习成绩核算中,不得将通识教育选修课成绩纳入核算范围。
附件1 佳木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2 佳木斯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附件3 理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明细表
附件4 佳木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与竞赛评分标准表
附件5 佳木斯大学理学院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审核小组
附件6 佳大校发〔2019〕59号附件:佳木斯大学学生校级以上竞赛库
理学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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