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科生教育 >> 正文

理学院物理学(师范类)专业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6-06-22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佳木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佳大校发〔2024〕76 号)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成绩、道德 品质、兴趣特长等,择优选拔接收适合本专业培养要求的学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集体决议原则,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和本实施细则执行。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

2. 已完成第一学年学业的在校普通高等教育全 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

3.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或者非由他校转入学生。

4.转出专业学制要求为四年。

5.高考时报考科目为物理。

三、接收计划

根据本专业实际办学条件,确定接收人数为3 人。

四、考核方式、内容及评分标准

采用笔试+面试的考核方式。

笔试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笔试考核科目


参考书目

评分标准

题型

题量

分数

高中物理

人教版 普通高中教科书物

选择

10

50




理 必修第一册、必修第二册、必修第三册

题、计算题






高中物理

人民教育出版社 普通高中教科书《物理》选择性必修第一册、选择性必修第二册、选择性必修第三册


选择题、计算题




10




50


合计


20

100



面试:专业了解度,学习态度,兴趣特长。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较差


一般


较好


优秀


综合素质(满分40)

考查思想品德、人文社会科学素质、知识水平、思维能力、中英文表达能力、创新能力、协作能力等。



≤24



25-29



30-34



35-40

对专业的了解

程度

(满分40)

考查学生对专业认识和了解程度、对专业相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24


25-29


30-34


35-40

专业领域的发

展潜质

(满分20)

考查学生转专业原因、对专业喜爱程度、专业特长和未来学业规划。


≤11


12-14


15-17


18-20



五、录取原则

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可以填报两个志愿,录取原则依据学生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录取人数未达到专业接收计划数时,将从第二志愿报考学

生中进行补录。

成绩计算方式:

1.第一学年总成绩平均分的百分比排名(不含公选课)计算方式:

S (S 表示第一学年总成绩平均分的百分比排名,



N 表示学生所在学院该专业总人数,K 表示学生所在学院该专业排名)

2.综合考评成绩(满分 100 分)=第一学年总成绩平均分的百分比排名(不含公选课) ×100×40%+笔试成绩(满 100 分) ×40%+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 ×20%

注:如综合考评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排名按第一学年总成绩平均分的百分比排名、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顺序递减排序(参考高考省一分一段排名方法)。以上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六、工作流程

1.学院成立7 人的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成员由纪委书记、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组成,负责落实转专业学生接收计划安排,开展资格审查,并组织实施考核相关事宜。

2.教务处统筹报名情况,统一规划考核时间。学院考核小组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针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考核小组组织面试与笔试,综合评定后给出具体考核分数。

3.考核小组根据接收计划和学生的考核情况确定转专业

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4.教务处进行综合评定,形成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同意后进行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获批转专业学生按照教务处通知时间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并于第三学期转入本专业学习。

七、补修课程

学生转入本专业后,执行所在年级的培养方案,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任务方能毕业。 对于学生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学分与要求等同于或高于转入专业的,成绩合格者可以相抵;其余成绩合格的课程可以根据转入专业的教学要求,作为部分选修课学分予以确认;所缺的课程应由转入学院安排补修(或自修)并参加课程考核,汇总《佳木斯大学转专业学生修读课程核对通知书》报教务处备案。

八、其他说明

1.若学生出现成绩和佐证材料造假、笔试时作弊等不端行为,取消转入资格。

2.未尽事宜按《佳木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佳大校发〔2024〕76 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3.本细则由理学院制定并负责解释。

下一条:理学院应用统计学专业转专业实施细则

关闭